其實話石牆花「壟斷」探訪物品供應,係真係好可笑。而家入監嘅物品,嚴格規定牌子、型號、重量等標準,甚至相差一克,都不能入。
就好似懲教規定還押男士只能使用「LUX藍色,80 克裝」,你不妨試下去藥房或超市搵下,呢款藍色 LUX 唔易搵。又好似還押人士可以入嘅魷魚絲,規定要係「金龜嘜 7 克」,七克一包嘅魷魚絲,到底可以去邊度買?入到漆黑嘅貨倉都搵唔到七克魷魚絲啦。
有次朋友想買 M&M’s 入倉,點知買錯 45g 泰國包裝,當時懲教規定係 40g,咁就無得入,可能要自己食晒。到到後來連廠商都唔再出 40g 包裝,幾經傳媒報道,懲教先肯將包裝規定改番去 37g,但單係 37g vs 40g 呢個 3 克差別,卻只有一個月過渡期,之前準備咗 40g 包裝嘅人,要喺一個月之內入晒倉,否則要自己食晒。至於「祝君早安」毛巾,更似黑色幽默故事劇情,專登陰人。
正正就係因為啲規定咁死板,先要石牆花幫囚犯家屬張羅物資。如果懲教個規定唔係咁過時死板,人哋就唔駛為撲物資入倉而大費周張。
其實最好「瓦解」石牆花嘅方式,唔係日日批鬥,而係要更改獄政,與時並進,容許一啲超市能輕易買到嘅物品作為許可物品,咁石牆花就唔會好似鄧局長所謂嘅「壟斷」物資供應囉。
話時話,據稱不少監獄外圍長年以來有商家「壟斷」物資供應,甚至有報道指出有人長期濫用懲教設施內嘅 lockers 存放物資圖利。
當局唔出嚟整頓一下?